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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简介

科幻小说《八零年代:媳妇是个勾人精》是酒女的代表作之一。主角叶小媚马启军身临其境地展示了未来世界的奇妙景象。故事充满了科技和想象力,引人入胜。这本书不仅带给读者无限遐想,也让人思考科技发展对人类的影响。叶小媚看了看有三十块钱呢,这个年代靠着纳鞋底赚三十块,那还不得不眠不休的干小半个月。“妈,你最近这十多天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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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章

“我要五百。”叶小媚此话一出,王敏芝顿时松了一口气,心里盘算着这五百块她好歹也得从婆婆手里要来四百。

怎么要呢?就说是,孙子上学用,对!

李翠花也笑开了,这丫头还是不傻,知道多要一点,不过这五百块对于一般人家是多,对于马家那个条件,还不就只是马启军一个月的津贴?想想又觉得亏了,咋不多要点呢?

赵梅一点反应都没有,只觉得这是在讨论怎么把女儿卖个好价钱。

王兰倒是爽快:“行,五百就五百。”说着就要掏腰包,今天不定下来,明天跑了怎么办。

叶小媚深吸一口气:“婶儿,这钱不急,等我和马大哥成婚后你再给我。”

王敏芝——愣了。

李翠花——被雷劈了一样硬在当场,张张嘴没说出一个字来。

赵梅老实巴交的看了一眼女儿,聘金哪有这个聘法儿?

王兰也愣了几秒,倏然一拍大腿笑的合不拢嘴:“我就说小媚这丫头明事理,行,婶儿呢也不叫你吃亏,也不让旁人看你笑话,如果是婚后给这聘金,婶儿给你一千。”

“一千?”王敏芝眼珠子瞪得老大。

李翠花伸了伸脖子,一眼看见大儿媳妇那失态的样子:“敏之,你这是啥表情?亲家都说了,这事儿就这么定了。”

李翠花实则心里一阵子的肉疼,那到时候这钱还能到她李翠花的口袋里吗?看来玄啊。

王兰趁热打铁,直接要了叶小媚的八字,说是找人给和合,定个好日子再来。

叶小媚站在门口,盯着火辣辣的大太阳看着村道尽头缓缓驶来的四轮军用小轿车。

马启军回头看了她一眼这才上了车。

叶小媚赶忙错开他的目光低下头看自己的脚尖,直到一震嗡鸣声绝尘而去,叶小媚才发现自己的布鞋大拇指头快露出来了。

往往这时候趁着没顶破就得给补上,不然等破了再补就不结实了。

车上。

王兰眼神霍霍的看着身边的儿子:“启军,我还头一遭听说娶媳妇儿要求婚后给聘金的,你说这丫头要照顾你一辈子的决心哪儿来的?”

万一给那丫头被骗了呢?万一婚后这钱不给了呢?难不成这些问题她都没想过?

马启军憋了很久的气呼出,其实他也没想明白。

王兰见儿子不说话,质问道:“你该不会和乡亲们说的那样,你一打开时喜欢的就是叶家老二闺女,根本不是叶晓琳吧。”

“......”马启军脑门挂满问号。

“你这小兔崽子结了婚以后可得老实点,那个什么叶晓琳,你最好是连话都不要跟她说了。”王兰见儿子不说话默认了,看了看儿子的腿:“罢了罢了,就你这样子下半辈子还得指望媳妇照顾,也没那个本事整出幺蛾子来。”

马启军被母亲锤了两下,自认倒霉,她娘这是觉得他是个脚踏两条船的人了,实则他一条船都没踏过。

不过事已至此,马启军也懒得辩解,只是疲倦的靠在后排座椅上假寐,脑海中总能出现叶小媚妖娆的身段,就连她的背影都那般柔软。

一颦一笑都娇柔无骨,这让马启军体内的保护欲一下子就破防了。

梅花桩,马启军和叶小媚的事情迅速传遍。

风向瞬间改革了似的,有说马启军一开始就是喜欢叶小媚,只是假装和叶晓琳交往,往叶家跑的勤快。

锄地的叶小媚和赵梅总算是轻快了,至少没有人再骂她女儿是个**。

“小媚,你干嘛呢?小心豆秧子刮着你的脸。”赵梅直起腰来撩起脖子上搭着的毛巾擦了擦汗。

不远处的叶小媚把锄头丢下,蹲在豆苗里捏着一根草反复的看。

她好像在哪儿见过。

“妈,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要一块钱的事情?”叶小媚死死地盯着那颗普通的绿草,时不时举起来迎着太阳观看,里边的叶脉隐约有一丝红色。

赵梅手里的活没停下:“你从小到大都懂事,跟我开口要钱的次数五根手指头都数的过来,最近这几年你是没要过,那你说的应该是你八九岁的时候。”

“对,就那年,上级派了几个传授农畜的专家来教咱们养殖种地,还带来了很多专业的书供给大家伙免费看,但是一开始我借看的那本叫本草的书弄丢了,后来要赔钱,所以我跟你要了一块钱。”

叶小媚声音平静如水,思绪早就被手指尖的这根草吸引了。

那时候她不识字,奶奶是不许女孩子上学的,但是后来上级也因为扫盲的政策开了夜校,叶小媚那时候干完活晚上就去大队院子里学,这才认识了几个大字。

“对,小媚,这都是你小时候的事情你问这个干什么?更何况,那书不是去年你找到了吗?”

赵梅觉得女儿离出嫁没多少日子了,干脆放下锄头好好和女儿聊聊,以后这样的日子可能不多了:

“妈还记得那时候你发现那本书被你奶奶拿去垫桌腿了,也是你头一次跟你奶奶顶嘴,哭的啊,那叫一个可怜。”

叶小媚笑出酒窝:“嗯,记得,妈,那本书后来被你收起来了,你回家拿给我再看看。”

“你......你能认全上边写的字儿吗?”赵梅想到这事儿内心不少自责。

小丫上学还是小媚自己赚钱给争取到的,她说,女孩子也得有文化,不然走不出这大山,可她自己一天学都没上,就是喜欢找认识字的人问东问西。

“妈,你拿给我就是了。”叶小媚现在只要不认识什么繁体生僻字的,其他的几乎都认识了。

晚上,叶小媚没来及冲凉就躲在房间里了。

那本书虽然页面都发黄了,印刷的草图不太细致,可叶小媚轻车熟路的凭着超强的记忆一下子就翻到了那一页。

对比了一下桌上放着的那根草。

叶小媚激动的攥着书的手指骨因为用力过度泛白了,太好了!就是它。

次日清晨,叶小媚早早的起床,这次她带了用碎布拼凑的斜跨背包。

一亩地的豆秧子除干净了草,叶小媚也捡了不少那种草,一布包满满当当。

回到家趁着冲凉的功夫清洗好了捞出来,踩着木梯爬到屋檐,将草摆在屋檐上晾着。

下了木梯的时候看天色得有晚上十点多恶劣,东屋里传来的笑声依旧还在。

叶晓琳——“我跟你说啊,我现在多看一眼马启军都觉得烦。”

王娟——“为啥啊。”

叶晓琳——“残废,瘸子!我呸,叶小媚那死丫头赶紧跟着马启军滚得远远地,我看着恶心。”

笑声一串,王娟——“你是恶心你堂妹还是恶心马启军啊。”

“都恶心。”

王娟——“你该不会是喜欢上前天赶集见到的那个男的了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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