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
现在毒入肺腑,丝丝缕缕都是痛楚。

迷迷糊糊中,我看见那个粉团子一样的小人冲我招手。

像曾经无数次那样,如个小大人一样安慰我:「娘亲不怕,朝朝永远陪着您。」

我的女儿,她叫沈朝朝。

她从初生起,便没有被她的父亲抱过一次。

她很乖,很听话。

她总是问我,为什么父亲不喜欢她。

她甚至觉得,她的父亲是因为不喜欢她,所以才不喜欢我。

为了得到父亲的爱,她学琴,学棋,学书,学画。

小小的人儿,日日勤学不殆。

她以为学好了这些,成为京城里最有名的淑女,便可让她的父亲不再讨厌她。

但即使她把指尖弹出血,那血结了痂,痂落了又结了一层一层的茧,也未能获得她父亲的一个回眸。

那日在城墙之上,我的朝朝面对她父亲射来的箭,却只是看着我。

她对我说:「娘亲不哭,朝朝不怕。」

她只有6岁。

生命的最后时刻,还在试图安慰我这个没用的娘亲。

我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向她伸出手:「好孩子,娘亲来陪你了。」

3

我重生了。

重生在与沈旭的洞房花烛夜。

与上一世一样。

盖头被揭开,映入眼帘的是沈旭冷漠到极致的一张脸。

他张口便说,他累了要去休息。

我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。

但眼前这张脸实在太过可恶,我毫不犹豫,一巴掌便扇了过去。

因为太过用力,手上传来***痛意。

沈旭原本如玉的脸庞上,多了清晰的五根指印。

竟不是做梦。

我心内一喜,抬手便又给了他一个耳光。

沈旭错愕。

他抓住我的手,眼神微冷。

「你发什么疯?」

我冷冷一笑。

「无他,手痒而已。」

沈旭错愕,难得露出茫然的表情。

我再接再厉,信口胡说。

「我爹没告诉你,我有狂病,一日不打人,就手痒难耐吗?」

「你既然答应了我爹,要照顾我一生一世,当心甘情愿被我打才是!」

沈旭气狠了:「你鬼扯什么?」

「我们认识那么久,怎么不知道你有这种病?」

我翻个白眼:「呵,你这话说得好笑。若要让你知道,又怎么让你心甘情愿娶我?」

「不过,你也用不着委屈。我爹养你这么久,现在你权当报恩吧,反正你皮糙肉厚,